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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药师资格报考条件中的“专业岗位工作年限”如何计算?

时间:2024-06-14 阅读:16次 来源:医春风

执业药师资格报考条件中的“专业岗位工作年限”如何计算?

中国人事考试网-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-第七项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(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左侧-报考条件-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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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。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、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,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。

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。

取得药学、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,再以函授、自学考试、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、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,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、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。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,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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